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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H 15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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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H150方案,S代表Sports,H代表Health,為培育學生運動知能,激發學生運動動機與興趣,養成規律運動習慣,奠定終身參與身體活動的能力與態度,教育部體育署依據國民體育法第6條之規定,推動「學生每週在校運動150分鐘方案」。

 

藉由法規的修正,明訂學生在校期間應安排學生在校,除體育課程時數外,每日參與體育活動之時間,每週應達150分鐘以上。冀望由晨間、課間、空白課程及課後時間增加身體活動,帶給學生活力、健康與智慧,並在國小端達到以下具體目標:

 

....

(七)國小學生畢業前每人至少學會一項運動技能。

(八)民國110年各級學生體適能中等比率達60%。

(九)民國110年學生規律運動習慣比例逐年提升至90%。

 

本校實施SH 150。除每周兩節體育課程外,課間活動亦有實施跳繩、扯鈴、健康

操及大隊接力之活動,讓小孩可以有固定之體能活動,以保持身體健康。

檔案清單 108SH 計畫.pdf


地址:苗栗縣造橋鄉龍昇村8鄰16-1號 電話:(037) 651363 傳真:(037) 651685
最後更新時間:2024-05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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